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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建校19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办学成果。年1月,被著名高校排名机构中国校友会网,以94.38分的总分、“四星级”的定位、“中国高水平大学”的美誉,列同类全国新机制高校的第一名。

学校吸引了大批省内外知名“双师双能型”专家前来执教。在名师们的带领下,学校取得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综合改革建设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等多个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数量和质量在全省同类高校独树一帜。近年师生共获各类奖项余个,其中国际级余个,获得专利授权27个。

四人一间的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电视、电话、淋浴器、宽带网和饮水机,居住条件全国一流。校内全国高校首个中影院线数字电影院、大型现代化健身中心、功能完备的“校园一卡通”,以及超市、商场、食堂、驾校、游泳池等,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学习、生活的便利条件。

学校建校伊始,即坚定地走“应用型”道路。年被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为首批向应用型“转型”高校后,更是倾尽全力打造转型发展的“升级版”,各项具体措施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中。以我校为依托建设的“府河源影视硅谷小镇”,被列入四川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经科技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被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评为“国家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以我校等为主体的“新一代专业功能聚合型国家级影视基地”建设,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入年前完成的“高清四川智慧广电”专项;我校与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正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在以我校为核心的产学研区域内,将拥有最先进的通信手段和最具创新的产学研合作模式,进而带来系列现代传媒的创新性成果。相信在不远的将来,一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传媒大学,必将由四川传媒学院升华而来!

相关规则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由四川传媒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者,授予四川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四川省艺术类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成绩、其他艺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主页)

三、其他:

1.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2.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附则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传媒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学校按照四川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学费元/学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学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招生-、、

传真:-

四川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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