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安全和秩序,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640号)规定,省人民政府研究划定了三峡枢纽安全保卫区范围。安全保卫区分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空域安全保卫区。现将保卫区范围通告如下: 一、陆域安全保卫区 陆域安全保卫区为三峡枢纽管理区(含三峡专用公路),划分为核心区、控制区、限制区。 (一)核心区。 核心区是指左岸六闸首检查站至双线五级船闸北边坡围墙以内的陆域,右岸高家溪二岗检查站至秭归凤凰山封闭围墙以内的陆域。 (二)控制区。 控制区是指左岸桥北路检查站以内、核心区以外的陆域,右岸大沱路检查站以内、核心区以外的陆域。 (三)限制区。 限制区是指三峡枢纽管理区(含三峡专用公路)除核心区、控制区以外的陆域。 二、水域安全保卫区 水域安全保卫区划分为禁航区、通航区、管制区。 (一)禁航区。 三峡坝区禁航区分为上游禁航区和下游禁航区,上游禁航区是指上游禁航线至大坝之间的水域;下游禁航区是指下游禁航线至大坝之间的水域。上游禁航线是指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上游距大坝轴线26公里(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91公里)处作与大坝轴线的平行线(左岸一侧至上游引航道右边线,右岸一侧至175m水位水边线);下游禁航线是指在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21公里(西陵长江大桥)处作与水流方向的垂直线(左岸一侧至下游隔流堤,右岸一侧至最高洪水位线)。 (二)通航区。 三峡船闸上、下游引航道堤头间的引航道水域。 (三)管制区。 乐天溪锚地以上至太平溪港以下的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400公里至500公里,禁航区和通航区除外)及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上下游待闸锚地水域。 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上下游待闸锚地范围如下: 1.庙河危险品船舶停泊区:长江上游航道里程605公里-617公里左岸柳林碛内。 2.杉木溪化学品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83公里-5859公里右岸杉木溪内。 3.兰陵溪油品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73公里-576公里处右岸兰林溪内。 4.沙湾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6公里-571公里右岸。 5.仙人桥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545公里-56公里右岸。 6.乐天溪上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694公里-3906公里左岸。 7.乐天溪下锚地:长江上游航道里程3612公里-3686公里左岸。 根据长江三峡通航可能存在的环境变化和发展需要,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上下游待闸锚地区域范围和数量的调整,由长江三峡通航管理机构适时公布。 三、空域安全保卫区 空域安全保卫区为陆域安全保卫区、水域安全保卫区上空的低空空域。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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