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41号)精神,我省年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募选派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二年(因我省今年继续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行“统招统派”,故不选派支教生)。

(一)招募选派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农业、农技、畜牧、兽医、农机、水产、林业、农村经营、农村能源等公益性支农服务;

(二)招募选派名医疗卫生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支医和基层计生服务;

(三)招募选派名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从事扶贫开发、农村文化和贫困村整村推进等专项服务;

(四)招募选派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青少年志愿公益、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与预防犯罪、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

(五)招募选派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

(六)招募选派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水利部门从事基层水利服务;

(七)招募选派98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部门从事残疾人基本服务。

二、招募选派基本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经批准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或届、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心健康;

(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1周岁以下(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生源不足时,可适当放宽1-2岁;

(六)符合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募选派程序

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询岗位。高校毕业生从即日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地各服务岗位的具体招募计划及岗位要求等详见《年度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选派计划表》。需要咨询“三支一扶”相关政策和拟服务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时,可直接与相关市、州“三支一扶”办或相应的省直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二)网上报名

1、提交申请。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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