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个性化服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个性化服务,经省国税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对“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推行“”个性化服务。 本方案所指的“走出去”企业是指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地区有投资的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包括总局、省局和市(州)局明确的定点联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是指省、市(州)、县(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或项目。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发挥税收助推产业升级、优化资源配置的职能作用,为“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税收解决方案,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主动服务湖北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用3年左右时间,由点带面、由浅入深,逐步推进“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个性化服务优化升级,实现“”个性化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我省大企业整体上实现由被动遵从向自我遵从的跨越。 二、“”个性化服务的主要内涵 “”即“三统要求、五项配置、十优服务”,具体为: (一)三统要求:服务统领、标准统一、部门统筹 服务统领:牢固树立税收服务新理念,以“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个性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寓管理于服务,寓服务于管理,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一站式税收解决方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企业实现自我遵从新常态。 标准统一:以税收法定作为立足点,规范个性化服务流程,实现“归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闭环管理”,避免“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多头找、多次跑,让企业在享受个性化服务的过程中真正得到“服务一对一、沟通面对面、帮扶心贴心、成效实打实”的新感知。 部门统筹:以部门联动作为支撑点,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统筹涉税管理和服务行为,协同为“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个性化服务,避免多头进户、重复检查,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效率,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二)五项配置即为落实对“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采取五项服务资源配置,具体为:一个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一个专家团队支撑保障、一名税务人员全程联络、一份工作档案跟踪管理、一个网络平台对外服务。 (三)十优服务即为“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十项优质服务,具体为:完善涉税咨询辅导、快速响应涉税诉求、推动税企高层对话、编制风险防范手册、试行事先裁定制度、做好居民身份认定、推进预约定价谈签、落实税收抵免政策、保护企业税收权益、推进国地联合服务。 1.完善涉税根据企业需求,为定点联系企业、招商引资企业提供专题税收政策辅导。为“走出去”企业开展主要投资国别税收法律的宣传辅导,在境外投资决策分析、经营涉税分析、外国税制介绍、跨境税务争议解决等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支持。 2.快速响应涉税诉求:积极发挥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作用,跨部门快速研究解决“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涉税诉求和税收管理中的有关事宜,促进执法统一性、提高税法适用确定性。 3.推动税企高层对话:建立税企高层定期沟通机制,畅通“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税企高层领导对话渠道,促进税企双方良性互动、合作遵从。 4.编制风险防范手册:对“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和不具备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安排进行风险提示,降低被税务机关实施反避税调查的风险。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税收风险内控制度,试点开展内控测试,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防范手册,引导企业强化涉税风险管理,促进自觉遵从。 5.试行事先裁定制度:试行对“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申请的关于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适用税法给予确定性答复,为大企业提供事前的确定性服务,消除潜在的税务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 6.做好居民身份认定:对实际管理机构在省内的“走出去”企业,进行居民身份认定工作,帮助其办理居民企业涉税事项,落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优化“走出去”企业办理《中国居民身份证明》程序,简化申请资料,并对涉税问题进行提示。 7.推进预约定价谈签:积极支持“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与税务机关进行预约定价谈签,有效推动双边磋商,在维护我国税收利益的同时,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经营确定性,降低税收遵从成本,防止国际重复征税,促进跨国投资的发展。 8.落实税收抵免政策:及时掌握“走出去”企业在境外投资、经营和纳税情况,告知其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的相关规定,帮助其按分国不分项原则准确计算抵免限额和抵免税额,对超抵免限额的待抵免税款进行跟踪管理和提示服务。 9.保护企业税收权益:设立“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跨境维权申诉绿色通道,专人负责税收维权工作。对企业受到不公正跨境税收待遇的,积极利用税收协定和相互协商程序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企业税收权益。 10.推进国地联合服务:加强国、地税协调沟通和信息共享,协同为“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涉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征管和服务效率。 三、“”个性化服务的组织领导 (一)省国税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国税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国际税收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成立个性化服务专家团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业务骨干,共同组成专家服务团队,为“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个性化服务提供涉税业务政策支撑保障。 (三)“走出去”企业的个性化服务由国际税收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定点联系企业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招商引资企业的个性化服务由企业主要涉税事项所涉及的业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各市州要根据省国税局总体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落实具体服务措施,确保“走出去”企业、定点联系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个性化服务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年2月15日 北京专业治白癜风医院北京治疗白癜风最好的医院是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ubeishengzx.com/hbxw/42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