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央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我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省有关部门管理和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省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长:梁惠玲 副省长
  副组长:吕江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翟天山 省人社厅厅长
  李建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连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肖安民 省发改委副主任
  黄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文振富 省国资委主任
  刘美频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陈金刚 省人社厅副厅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人社厅厅长翟天山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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