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又是一篇新闻评论的题目!起因是去年4月份左右的贾玲恶搞花木兰事件!本来楚老师打算今晚只是写一篇普通的新闻评论,可是最后自己的文字中,却掺杂了许多观点,或者说,上升到了理论高度!当然了,这个平台并非是时评公共号!这篇文章也有些草草!但基本观点还是在的!另,在楚老师的评论后面,附上几篇“政治正确”的新闻评论!可以对比着看下!

贾玲恶搞花木兰应不应该道歉?

中国著名女喜剧演员贾玲,因为优秀而独特的搞笑风格,深受广大观众喜欢,但最近,贾玲却因为在东方卫视《欢乐喜剧人》节目中恶搞花木兰,而被许多观众批评,更是引来了花木兰的故里——河南虞城和湖北黄陂两地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一致批评,而在贾玲就此事道歉后,舆论一味指责当地政府过于压制创作自由,只要没有对英雄人身缺陷攻击,就不算人身攻击等观点甚嚣尘上。一时之间,事件的主人公似乎已经不是舆论的焦点,该不该恶搞,成了最大的争执。

而许多舆论的观点是:第一,为什么传统的形象只能以一元化的观点出现,应该多元,潜台词就是你压制了言论自由!什么都可以恶搞,才是真正的自由!第二,说花木兰本身就是虚构的人物形象,对其进行一元化的历史宣传,才是历史虚无主义!潜台词是,本来就是假的,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第三,抬出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领导人,经常被批,应该为他们喊冤!因为他们也被恶搞了!第四,许多媒体宣传,在贾玲道歉后,人民群众愤怒了,因为这影响了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趣味!我们就喜欢这样的作品,你们专家少操心!潜台词时,我们媒体代表人民群众,你们这些专家管的宽,我们这是言论自由,是反体制,我们是改革派的,你们是左!所以你们代表着政治错误!

首先,笔者想强调的是,《花木兰》的形象,在中国人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或者说半神话,它代表的精神,不但一直证明,曾在一定历史时期,发挥着鼓舞着中国人的斗志作用,比如抗战时期,郭沫若曾创作《木兰从军》来鼓舞广大军民的抗日斗志!彼时,如果来个恶搞花木兰,试问效果如何?

再比如,曾经的作业本恶搞英雄邱少云时间,大家应该还有印象,为何最后法院公开宣判,让两名被告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并依照原告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而最终两名被告已连续在报纸上刊登了5天道歉声明,完成了对生效判决的履行。显然,无论是法院,还是广大人民群众,都意识到,英雄不能这样被消费!我们的民族脊梁不能这样被消费!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会是一个没有内在精神源泉的民族。而贾玲对花木兰这一形象的改编,虽然没有到邱少云事件的程度,但性质是一样的。因为这一事件,甚至可以上升到政治高度,欲先灭其国,先毁其史!苏联覆灭前的经验教训,殷鉴不远!许多网络上的恶搞中国的原本的英雄历史人物形象的个人和组织,许多都有境外势力的支持和控制,其目的是什么?让我们的国家动乱,如果这你也支持!看看香港的那些挑梁小丑!

其次,恶搞得有个限度,有些事情是不能恶搞的,比如一些宗教形象,民族习惯等,这些都应该立法,许多人以所谓的言论自由,创作自由,就可以恶搞一切,反体制就是英雄,反体制就是政治正确!这才是真的历史虚无主义!美国总统是被恶搞了!但华盛顿被恶搞过么?南北战争被恶搞过么?说的好像在美国什么就可以说一样!任何国家的言论自由都是有限度的!许多人还抬出了道歉体,认为陈凯歌该为《道士下山》道歉等,笔者的观点是,陈凯歌在创作时,的确是忽视了这种问题,欧洲历史上的宗教战争等,理由许多时候不就是一句话么?

最后,我们的作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但前提也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我们目前的舆论最大的问题就是媒体人总喜欢炒作绯闻,喜欢秀下限!媒体的节操早碎了一地,这个时候却板起面孔去教训人,不觉得太迟了么?弘扬社会正能量任何时候都不过时!我们欢迎戏剧的创作精神,并不代表我们可以通过秀下限让大家开心,群众的审美品位随着物质文化的提升,也在迅速提升,总指望靠没有品位的东西去吸引人,迟早要被人民群众抛弃的!

非正常的批评反而让人同情贾玲

年07月21日14:52来源:羊城晚报手机看新闻字号

原标题:非正常的批评反而让人同情贾玲

  据昨日媒体报道,因为在小品《木兰从军》中恶搞花木兰,贾玲近日被迫道歉了。随着贾玲的道歉,另一些网民却为贾玲说话了。他们认为这只是一出小品而已,犯不着上纲上线。

  在要求贾玲道歉的同时,也有人要求陈凯歌道歉,因为他的电影《道士下山》中有道士向和尚下跪的镜头。因此,这两天网上掀起以“道歉”为中心词的造句热潮:“国家烹饪协会要求《煎饼侠》道歉”、“佛教协会要求吴承恩道歉”、“青城派要求《笑傲江湖》道歉”、“动物协会要求《喜羊羊与灰太狼》道歉”……

  在小品《木兰从军》里,贾玲扮演的花木兰贪吃,被父亲骗去从军。在军队中,木兰又因被忽悠而上了战场,阴差阳错地当上了将军。木兰凯旋故里后,发现去世的父亲留下一封信,说是恶霸看上了她,父亲才骗她去当兵……

  这个小品所表现的主题是“吃亏是福”。在目下维权意识和公民精神偏弱的今天,“吃亏是福”的主题或将进一步削弱反抗精神,助长忽悠欺骗。

  小品如此恶搞花木兰,既没有寄寓现实意义,也没有多少幽默风趣,本来就是一个恶俗的小品。有网站做了一个相关调查,有两万六千多的网民认为小品胡编得太过火,七千七百多网民认为只是娱乐而已。也就是说,多数网民并不认同这个小品,但为什么在贾玲道歉时,会有那么多的网民挺她?

  要探讨这一问题,我们先要看看一些人是如何批判贾玲的。

  虞城县作协主席高青坡认为,花木兰在虞城可说是“半人半神”的形象……把花木兰的形象完全颠覆,极大地伤害了木兰故里人民的感情。

  《木兰传奇》编剧胡奎明说,花木兰的艺术形象完美高大,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代表人物之一,尤其是中国女性的代表……其完美的形象,只要人类存在,就不会泯灭,绝对不允许有人颠覆、诋毁花木兰形象。

  还有人把花木兰视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缩影,是民族的脊梁和精神支柱,认为贾玲的小品是对民族精神的亵渎……

  其实,花木兰形象最早出现于南北朝的叙事诗《木兰辞》中,她只是个民间传说。正因为是民间传说,花木兰究竟姓什么一直有争议:有人根据碑文、《归德府志》和唐朝以来的有关文献分析,认为花木兰不姓花,而是姓魏;有人说她是复姓木兰;明代徐渭在《四声猿》中说她姓花,名木兰。《辞海》则说:“木兰姓氏或作花,或作朱,也作木,均无确证。”

  文艺作品中的人物,有的有所本,有的则完全是虚构的,如果都去考证文艺人物的姓氏和籍贯,那同样是另一种“恶搞”——你能考证出孙悟空的真姓名和出生地吗?

  为了抵御外敌和尽孝,花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上战场,而且骁勇善战,反映了中国古代少见的勇敢女性形象,她是一个巾帼英雄的符号。把这样的文艺形象说成“是整个中华民族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一个缩影”、“是民族的脊梁和精神支柱”,还扩展到“只要人类存在,就不会泯灭”的全球广度,这岂不是就如穿着正装演小品?

  把民间作品中的人物拔高为“民族脊梁”和“精神支柱”,这实际上是另类民族虚无主义。把巾帼英雄压缩成某地的“故里感情”,又反映了狭窄的地域观念。这样的批评话语与批评方式,只能把本来对小品《木兰从军》并无好感的人推向反面。现在的许多相声小品已经越来越无趣无聊加无味,贾玲的《木兰从军》就是无趣无聊无味的力证。我们如果对《木兰从军》进行正常和专业的文艺批评,或许还能引发人们对小品现状的反思和纠偏。但非专业的夸张批判,未免只能把批判本身演变成另一种恶搞小品。(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何龙)

贾玲戏仿花木兰逾越了底线吗?

年07月22日23:45华夏时报

■王晓华

随着木兰文化研究中心的声讨迅速升级,贾玲戏仿英雄的风波呈扩大之势,由此敞开的问题则引人深思:英雄形象能否承受善意的戏仿?如何确立喜剧艺术的底线?

在接受采访时,木兰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建国表示,贾玲“对花木兰进行的恶搞与颠覆”“触犯了底线”。根据笔者所掌握的知识,张建国先生的“触底”说并不成立。从现代精神的角度看,喜剧创作不可逾越的底线主要有两个;其一,调侃先天的生理缺陷;其二,损害人的精神尊严。由此来衡量贾玲的表演,我们会发现她并未越界:相关小品既未调侃花木兰先天的生理特征,又没有抹黑其道德品质,而是赋予她更多凡俗的气息。花木兰虽然属于英雄的谱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能进入喜剧的殿堂。英雄也是人,自然拥有其凡俗的一面。吃、喝、渴慕异性、犯无伤大雅的小错,这都是英雄叙事的必要情节。事实上,流传下来的《木兰诗》本来就塑造了立体的女英雄形象:“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之类叙述便凸显了木兰的爱美之心;“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这样的语句则呈现了其未泯的性心理;“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向猪羊”则预示了她归家后的宴乐场面。依据《木兰诗》中的这些细节,贾玲手拿烧鸡上场,表现木兰对异性的渴慕,着力重构她凡俗的一面,不过是说出了其潜台词,可谓忠实于原著。尽管她可能凸显了木兰形象的喜剧性,但所发挥的大都是原著的应有之义,显然属于合理的演绎。这不是丑化,而是人间化;不是恶搞,而是善意的戏仿。它非但无损于木兰英雄形象,反倒会使之更加亲切感人。

不过,这场争论再次涉及一个基本问题:应该如何表现英雄?是仅仅塑造高大全的神,还是重构立体的人?事实上,答案早已给出:只要不讽刺人物的生理缺陷,不损害其精神尊严,戏说英雄属于合理的艺术演绎。就木兰这个传说中的英雄而言,她既有大忠大孝、不计名利、保护人民的不凡品格,也有邻家女孩的清新、朴素、可爱。同时表现这两方面,才能塑造出有血有肉的女英雄形象。相反,将英雄神化,禁止表现其凡俗品格,反映的倒是不成熟的民族心理。在文革时期,英雄往往被塑造为高大全的神,威严地耸立于批评的禁区,但这样做的结果并不美妙。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那些僵硬的形象很快就被淡忘了。现在,舞台上的英雄形象日趋丰满、立体、温暖,实乃可喜的进步。

在这个日益多元化的时代里,英雄的形象越立体和丰富,就越容易深入人心。只要守住了底线,善意的戏仿便有百益而无一害。它非但不会瓦解我们的民族精神,反倒会使之更加丰盈。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应该感谢贾玲们的宝贵探索。

  (作者为深圳大学文学院教授)

网友发起贾玲保卫战反对其就恶搞花木兰道歉

年07月20日11:13红网

  贾玲在喜剧舞台上恶搞花木兰,觉得自己受到冒犯的人,可以举起遥控器,换频道或关电视,用自由选择来保护个人情感。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花木兰,个人或协会,都不能仅把自己当成正统,用对付异端学说的办法去对付他人。

  无论是舆论压力,亦或是职业考虑,贾玲最终选择道歉,“花木兰是受人尊敬的巾帼英雄,显然拿她来演绎成一个喜剧作品是不合时宜的,也是有违公众审美习惯的”,并归因于“我的无知和疏于学习”。《欢乐喜剧人》为改进节目质量,停播一期。以饰演孙悟空知名的六小龄童在微博说,“好开头!那恶搞玄奘大师及世界名著《西游记》的影、视、剧、网络小说的诸位怎么办?”,俨然成功取经的“斗战胜佛”,却忘了《西游记》就是恶搞玄奘的集大成者。

  若说,《木兰从军》只是电视上的喜剧,那么,围绕贾玲道歉的多方反应,促成了“今夜我们都是喜剧人”的高潮。按这个标准推论,历朝历代的皇帝和后妃,以及传奇话本小说戏剧中的西门庆、潘金莲、武大郎、陈圆圆,携手佛教济公道教三清,都会男默女泪,然后高喊“向我道歉”。美国总统更会无语凝噎,让好莱坞那帮人“谢罪”也难解心头恨。部分民众对喜剧的容忍尺度,竟然比饱受诟病的审查机构还促狭、敏感,简直是“文化碰瓷”。如此一来,戏剧等文化艺术只能谨言慎行,战战兢兢地程式化演出,成为新时代的样板戏。

  抛开虚构与否、民族性别等问题,喜剧等文化艺术之所以被当成情感的重要载体,就在于它们将现实生活进行不同程度的夸张和变形,让民众感受“艺术的真实”。花木兰在文字里“将军百战死”,和在舞台上“花痴嘴馋”,前者抽象后者解构,区别只是夸张和变形的程度不同。这个协会那个代表声讨或绥靖贾玲的目的,说到底就是借机营销,扩大名声,抢夺故里,无论用什么搭台,都是为了经济唱戏。成为社会事件的喜剧,沾染了闹剧的色彩。

  不少网友发起“贾玲保卫战”,反对道歉,因为文化艺术不能只发出一个声音,百花齐放就得“不合时宜”,就要“有违公众审美习惯”。大胆地挑衅主流审美的作品未必都是好的,但好作品必然不会媚俗,不会刻奇,你好我好只会结出先天愚型不喜不悲不怒不惊的丑陋果实。显然,贾玲创作喜剧的禁区,可以是法律,可以是道德,但肯定不能是民众喜怒无常的脸色,否则舞台上只有悲剧可演了。

  鲁迅在《集外集拾遗补编》中记载了独幕话剧《子见南子》在年的遭遇:曲阜一所师范学校排练了林语堂的话剧《子见南子》,衍圣公后人控告他们侮辱孔子,令族人难堪。几番调查和文字攻讦后,校长宋还吾调走另任,被砸了锅。眼下,花木兰还没消停,陈凯歌因《道士下山》又遭遇道教界讨伐,称其丑化道教,竟让道士有淫欲,还向和尚求忏悔。如不出意外,还会有人继续上蹿下跳,要这个道歉,那个忏悔,其余谢罪,用受害者心理从人性的门缝里,将所有正常的事物都看扁了。

  谁掌握了现在,谁就掌握了过去,谁就掌握了未来,奥威尔悲观地描述出人们恐惧后的顺从。在这个复古的时代,有些人要掌握过去,大家打鸡血一样争相搬出腐朽的牌位,迫不及待地磕头,脚后跟踢疼了屁股却不自知。客观说,贾玲版“花木兰”并不信达雅,也容易叫人感觉俗不可耐,但这都是喜剧领域的事情,花木兰有后人都不应干涉。现如今,“道歉界”无知者无畏,用流氓式的粗鄙,挑衅民众的理性,上演出真正的喜剧,时代注脚的样板戏,终于让人笑着哭了。

  文/赵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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